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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城市形象LOGO和城市宣传口号有奖征集启事
   (2017-02-28 15:48:00)    来源: 旅游双创办

 

 

    为进一步提升鹰潭城市形象,唱响“龙虎天下绝”品牌,推动我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旅游“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让更多的人了解鹰潭、记住鹰潭、爱上鹰潭。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鹰潭城市形象LOGO和城市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鹰潭城市形象LOGO和城市宣传口号。

二、征集日期

2017312017831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要求

1.城市形象LOGO和城市宣传口号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2.作品要求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城市形象LOGO要围绕强化中华道都首位度,彰显道文化魅力,科学、系统地宣传推广鹰潭城市形象。城市宣传口号需提炼鹰潭城市个性符号,彰显鹰潭城市特色,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能够提升鹰潭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3.城市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鹰潭市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

投稿邮箱:ytqylyxc@163.com(鹰潭全域旅游宣传首字母)联系电话:0701-6443203

联系人:蒋宁和

 2.投稿作品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及作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投稿作品须在2017831日前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六、评选程序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就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定若干入围作品,最终投票确定鹰潭各6件当选作品作为鹰潭市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评选结果在鹰潭在线新闻网、鹰潭发布官方微信、微博上进行公布。

七、奖励办法

1.鹰潭市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分开设奖项。

2.一等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名;二等奖各2名,奖励人民币5000/名;三等奖各5名,奖励人民币1000/名;优秀奖各10名,奖励价值260元龙虎山票1/名;入围奖各30名,发放荣誉证书。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特别声明

1.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鹰潭市旅游“双创”工作办公室所有。鹰潭市旅游“双创”工作办公室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5.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鹰潭市旅游“双创”工作办公室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0701-64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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