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

申请评定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指南
   (2010-08-09 17:01:00)    来源:
 一、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程序
    1、申请单位对照《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自检、自评并整改;
    2、申请单位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3、设区市旅游局初评;
    4、省旅游局组织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5、国家旅游局组织验收、审批和公布。
    二、江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程序
    1、申请单位对照《江西省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自检、自评并整改;
    2、申请单位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3、设区市旅游局组织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向省旅游局推荐;
    4、省旅游局组织验收、审批和公布。
    三、承办部门:江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6217031。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0701-6433882
网站标识码 3606000003 赣ICP备 09008964号 赣公网安备 36060202000014
技术支持:鹰潭冰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